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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20名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1-03-22 浏览次数:

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20名辅导员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2019届、2020届、2021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届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4.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性别

备注

01

辅导员01

5

艺术设计类、新闻传播学类、体育学类、数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心理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材料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需入驻男生公寓


02

辅导员02

4

需入驻女生公寓

03

辅导员03

6

不限

需入驻男生公寓

04

辅导员04

5

不限

需入驻女生公寓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21年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表应明确报考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2021年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扫描件;

5)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6)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起止时间证明扫描件;

7)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8)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名费缴费通知、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公布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请注意及时查询。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6.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编:350118

话:0591-22863047  22863040

E-mail:rczp@fjut.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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